文化江湖>竞技>咸鱼系文豪 > 第74章 诛仙
    在圈基本上有一个定论,那就是写爽才能证道。

    不管是哪个大神,他们分类可能不一样,外在表现也不一样,但本质上都是爽。

    克苏鲁、吐槽流、仙侠修真、都市重生、游戏异界等等,本质上面都是要让读者们看得爽快。

    生活已经如此艰辛,实在没必要再苦大仇深。

    原本秦川也是想要写一本爽来抚平读者们受伤的心灵,结果却选了这样一部同样虐心的小说。

    在某种程度上面甚至比《人生长恨水长东》有过之无不及!

    那毕竟是讲的神话传说中杨戬的故事,读者们的代入感不是特别强。

    《诛仙》就不一样了,它讲述的是一个孤儿的成长,是一个真正的小人物。

    两部小说都有共同点,那就是在写“情”上面非常擅长。

    如果没有情感变化作为基础,那纯粹将主角写得各种凄惨,根本不会留住读者,这种虐只不过是最基本层次,完全打动不了读者们,更别说是让他们为了小说中的角色而哭泣。

    不能为了虐而虐,细腻的描写是虐在角色身,痛在读者心。

    在没有动用大脑超频状态的情况下,秦川已经想不起那些细致入微的情节了,刻在脑海中的只有张小凡、陆雪琪跟碧瑶三人的纠葛、那句贯穿全书的“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

    一个人,手拿一根烧火棍,孤独地面对整个世界。

    只要是看络小说有一段时间的人都应该知道这本书,甚至很多不看络小说的人也都听过、看过这部小说!

    还记得当初看《诛仙》是在初一时,多达十人的宿舍拥挤不堪,室友甲找朋友借来阅读,那时候室友已经阅读完,只等第二天归还。

    秦川正好闲在寝室,没事儿可做,便拿来躺在床上消磨时间。

    那时候的秦川刚刚从农村小学出来,看过的课外书屈指可数,基本上没接触过什么络小说,只是在电视上看过各种武侠、神话电视剧。

    结果他就跟大多数喜欢这本书的读者们一样,一发不可收拾!

    因为书第二天要归还,他只能等宿管查寝之后跑去这层楼的公共厕所借着光看书。

    然而依然没有能够将其看完。

    室友将小说归还后,秦川一直牢牢记住《诛仙》这个书名,直到周末跑去新华书店,站在书架前将第一册看完。

    那家新华书店里面许多没钱买书的学生都是这样将一部部小说给看完。

    可以说《诛仙》将秦川带领到了小说的世界中!

    如果没有这部小说,或许他就不会在大学时候尝试写作,并且成为一个咸鱼系作者。

    那个室友的名字已经全然忘记,反而对小说里面的人物记忆深刻。